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程成)“检察官姐姐,我不应该误交不良朋友,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以后一定积极改正,重回正轨。”1月26日,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小雨(化名)进行电话回访时,电话那头传来小雨诚恳而真挚的声音。
此前,小雨因参与贩卖被列管的右美沙芬,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右美沙芬本是常见的镇咳药物,作为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类呼吸道感染引发的咳嗽。但长期滥用该药物会产生成瘾性,出现幻视幻听、感觉异常、精神错乱等症状,大剂量服用更会导致中枢抑制甚至死亡,正逐步演变为一种“新型毒品”。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正式列入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受到严格管控。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在对芜湖市某药房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存在违法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现象,据药店老板张某(另案处理)供述,有未成年人向其频繁购买该药品。循线追踪,16岁(案发年龄)的小雨和其男友(另案处理)进入侦查视线。
经查,两人从2024年7月起,在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管的情况下,以10元每板的价格购入氢溴酸右美沙芬片,随后通过微信寻找买家,按照“代购药品”名义,加价销售给赵某某等人,从中赚取差价和跑腿费。购买者多为二人的朋友和社交圈内的青少年,交易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支付完成,之后双方当面交付药品。
2025年10月,案件移送至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厘清每一笔事实、准确区分罪责,承办检察官对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围绕证据链条的完整性,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检测报告等证据材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定罪量刑必须更加审慎、精准,这关系到她的一生。”承办检察官表示。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也深入探究了小雨走上歧路的原因,对其开展了全面的社会调查。调查结果勾勒出一条令人心碎的成长轨迹:小雨出生时父母便已离异,母亲此后杳无音信;父亲重组家庭后远赴他乡务工,除提供基本生活费外,几乎无法给予任何情感关怀与日常陪伴;小雨由年迈的祖父母抚养长大,初中毕业后便失学离家,独自打工谋生。
“她的犯罪行为,与长期严重的家庭监护缺失存在直接关联。”检察官明确指出。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将数次缺席陪同问话的小雨父亲通知到场,对其开展了深刻的亲职教育,明确指出其监护失职问题及其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间的关联。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小雨的父亲正式发出《督促监护令》,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修复亲子关系,改善教育方式。
考虑到小雨诚恳的认罪悔罪态度,结合其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其犯罪与家庭监护功能严重失调之间的密切关联,检察机关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未成年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鸠江区检察院开展了系列普法活动,通过案例宣讲、互动问答等形式,让未成年人认清滥用药品背后的法律风险与危害。同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社区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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