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魏亚婷)“谢谢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重返社会。现在靠自己的努力挣钱,心里特别踏实。”屏幕那头,17岁的小明(化名)声音哽咽却坚定。1月27日上午,庐江县检察院的线上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上,这位户籍地在河南信阳、曾因盗窃陷入人生低谷的少年,终于迎来了归巢的曙光。一场跨越皖豫两省的异地帮教,如何为迷途少年架起回归之路?这背后,是两地检察机关用司法温度书写的救赎故事。
时间拉回2025年3月,刚满16岁的小明因“手头紧”,一时糊涂选择拉车门盗窃。同年6月,案件移送庐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诉了之,得先摸清他走上歧途的根源。”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程序,将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贯穿始终。
16岁本是花季青春,缘何走上歧路,随后的社会调查逐渐揭开背后隐情。原来,小明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他的成长过程中严重缺乏家庭陪伴与正确引导,心理上格外依赖朋友。初中毕业后,小明仅读半年中专便辍学,交友不慎的他受不良青年教唆,最终触碰了法律红线。
综合考量案发时小明系未成年人,又属初次犯罪,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其父母也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但一个现实难题摆在眼前:小明的户籍地和常住地均不在庐江,异地监管与帮教如何落地,才能确保效果不打折扣?
“让涉案未成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帮教,有利于确保帮教效果和有效监管,也能让小明更好地融入社会。”庐江县检察院“星海”未检负责人金丽的想法,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该院随即启动异地帮教机制,主动与小明户籍地河南信阳的属地检察院对接。多次电话会议磋商、反复细化帮教方案后,2025年7月23日,两地检察机关正式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明确了为期六个月的考察帮教期。
考察期内,两地检察机关搭建起常态化沟通桥梁,属地检察院定期反馈小明的动态。令人欣慰的是,小明的转变肉眼可见:他顺利找到工作,实现了经济独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厘清了是非边界;坚持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字里行间满是忏悔与决心。“现在才懂父母挣钱有多难,我要好好工作,争取多帮家里分担。”“这次错误让我看清了方向,以后一定走正路。”朴实的文字里,既有发自内心的忏悔,也有直面过往的反思,更有重拾生活的决心,字里行间皆是改过自新、向阳而生的坚定。
1月20日,考察期满。结合属地检察院的反馈,庐江县检察院认定小明已深刻悔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始终秉持‘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态度。”金丽表示,司法的善意与制度的刚性同频发力,才能真正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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