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蒙城县法院小涧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6月,张某驾驶电动车逆行与王某相撞,致张某面颅骨多发性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自行委托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向王某索赔12万元。王某则要求重新鉴定以确认赔偿数额,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清晰,具备调解基础,遂优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法律规定,指出其逆行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引导其理性主张赔偿金额;另一方面,向王某说明重新鉴定可能带来的诉讼成本与时间。同时,法官仔细核算了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李平 记者 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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