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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数据巧变“达标” 环境检测公司为逐利造假触刑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宋淑昕 阅读量:10000 2026-01-29 09:44:49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宋淑昕)本该客观反映环境状况的“体检单”,却沦为企业逐利的工具。日前,经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环境检测数据造假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检测公司及7名相关责任人因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均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这起案件揭开了环境检测行业“数据造假”的暗箱操作,为相关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时间回溯至2022年,为了更好地获取订单、扩大业务,追逐更多经济利益,涉案检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决策并授意公司工作人员篡改数据、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进行“技术处理”,编造结论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负责报告业务的副总经理叶某,面对超标数据,没有叫停,反而成了“修改指令”的审核与下达者。综合部负责人陈某充当“传声筒”,将指令传递给实验室负责人程某。在程某的指挥下,实验室的实验员们通过稀释样品、替换样本,甚至直接篡改原始数据,让“超标”变“达标”。公司实际股东丁某,明知公司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仍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经查,该公司共出具此类虚假报告83份,非法牟利70余万元。

包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公司作为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告人李某、丁某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叶某、程某等5人作为被告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判处刑罚。

“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承办检察官介绍,涉案公司的行为并非简单的违规操作,而是明确的刑事犯罪。

诚信是立业之本,守法是经营之基,任何为牟利而践踏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提醒,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溯源管理和全过程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数据造假。管理层应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明确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是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每一位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应明确自身岗位的法律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对于上级的违法指令,有权且应当拒绝执行,并可依法进行举报。切勿心存侥幸,认为只是“执行命令”便可免责。企业在选择环境检测服务时,应注重机构的资质和信誉。公众也应关注身边的环境检测活动,发现可疑情况可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共同监督检测数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