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张红 王袖林)1月26日,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方村派出所,成功查获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烟花爆竹共16箱。
当日上午,治安大队联合方村派出所在排查中发现,辖区某小店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对该小店开展核查取证,发现内存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计16箱。
民警随即将店主芮某控制。经审查,春节临近,芮某为谋取私利,在没有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资质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非法购进一批烟花爆竹偷偷售卖。
目前,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并安全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镜湖公安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储存、运输、销售均需取得相应资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经营、储存。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