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容小觑!1月17日,南陵县公安局和顺路派出所快速出击,成功查处一起高空抛物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汪某某因危害公共安全被依法处以200元行政处罚,用法律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当日上午9时许,该县和顺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在小区内散步时,一袋外卖垃圾从高层坠落,落在身旁不足一米处,餐盒、塑料瓶及食物残渣散落一地,险些将其砸伤。“当时吓得浑身冒冷汗,这要是砸在头上,后果不堪设想!”报警居民回忆时仍心有余悸。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在坠落的垃圾中发现一张残缺的餐饮订单小票。凭借小票上模糊的商家名称及联系方式,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前往涉事餐饮商家调取当日订单记录,排查对应收货地址;另一路调取小区公共视频,追踪垃圾坠落轨迹,精准缩小排查范围。通过订单信息比对与视频研判,民警迅速锁定该小区12楼住户汪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汪某某家中,面对民警出示的证据,其如实供述了高空抛掷外卖垃圾的违法行为。据交代,汪某某当晚食用外卖后,为图省事未下楼投放,心存“不会砸到人”的侥幸心理,随手将垃圾从阳台抛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告知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即便未造成人员伤亡,看似轻便的餐盒从高空坠落时,经重力加速度加持,也足以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致命威胁,且该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南陵警方明确表示,高空抛物不仅是道德陋习,更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此类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力筑牢辖区公共安全防线。(尚年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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