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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兼顾护“老有所养”
来源:通讯员 金与涵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6-01-23 16:38:13


本网讯(通讯员 金与涵 记者 吴文珍)百岁高龄本应安享天伦,却因赡养分歧将四个女儿告上法庭。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联合当事人所在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百岁老人赡养纠纷,不仅为老人敲定赡养方案,更化解姊妹间积怨,让破碎亲情重归和睦。

宗奶奶育有六名子女,老伴及两个儿子相继离世后,其便由四个女儿轮流照料。因日常琐事,四姊妹矛盾渐生,赡养老人的分歧也日益加剧,家族亲属及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无成效。百般无奈下,宗奶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岳文莲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初见时,四姊妹情绪激动、争执不休,隔壁房间等待的宗奶奶听闻争吵声潸然泪下,现场无法开展正常沟通。为缓和对立气氛,法官当即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四姊妹沟通谈心,逐一厘清矛盾根源。

经了解,姊妹间的矛盾核心集中在老人存款、补助金使用及照料责任分配上:大女儿、二女儿质疑他人挪用老人款项且照料不周;三女儿、小女儿则抱怨部分姊妹推诿赡养责任,上门沟通时遭恶语拒绝,且认为老人在他人照料期间身体状况不佳。岳文莲随后征求宗奶奶的意见,老人表示“谁愿意赡养我,我就跟谁,都不愿意就去养老院。”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法官既释法明理,强调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容推诿逃避,又动之以情,努力唤醒姊妹亲情,缓和彼此间对立情绪、消除误会。同时,村干部也积极参与调解,通过“聊家常”的方式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协助化解隔阂。

经过数小时耐心开导,四姊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一致协议:由四人轮流照料宗奶奶,每人每次照料十天;老人的医疗费、生活费优先从其个人存款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四姊妹共同承担;老人银行卡交由小女儿保管,每笔支出需留存明细,确保款项用在实处。

调解结束后,四姊妹互相嘘寒问暖,共同搀扶着宗奶奶回家,老人与女儿们的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临行前特意向岳文莲及村干部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