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两地法院尽心尽力,我们的工资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近日,在石台县人民法院与祁门县人民法院联合调解下,凌某、丁某等8名农民工拿回了被拖欠的劳务工资。这起跨越两地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在春节前得以圆满化解,让劳动者安心过年。

2025年3月,石台县居民徐某雇用祁门县居民凌某、丁某等8人在其承包的林场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徐某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并失联。凌某等人遂向石台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时近农历年关,农民工盼薪心切,情绪焦虑。而被告徐某下落不明,即便判决胜诉,工资也可能无法在春节前执行到位。为此,法官立即启动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向祁门县法院通报案情并请求协助。祁门县法院积极配合,一方面协助安抚农民工情绪,另一方面共同查找徐某踪迹。经两地法院联动,徐某最终被顺利找到并同意参与调解。
调解中,徐某称因发包方未结算工程款导致其无力支付工资。了解情况后,法官随即联系发包方公司负责人查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多轮沟通、释法明理,查某最终同意代为支付全部劳务费用。在两地法官的共同见证下,8名农民工当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

据悉,该案的成功化解得益于石台、祁门两地法院2025年4月签署的《司法合作(“青山之约·法润牯牛”)框架协议》。该协议确立了联合调解、委托查证、执行联动等协作机制,旨在为区域内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下一步,两地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协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俞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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