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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及时雨 邻里纠纷润无声
来源:陶茹平 阅读量:10000 2026-01-13 17:10:03

近日,芜湖镜湖区人民法院调解员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对门而居多年的两位邻居,因3000元起纠纷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耐心协调与释法说理下,最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

“从过年拖到端午,端午拖到中秋,转眼又是一年。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谁会打官司呢?”在立案干警征询是否愿意先行调解时,许某爽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两位七、八十岁老人之间持续三年的心结。

据了解,许某与韩某是同一楼层的多年老邻居。三年前,韩某向许某借款6000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然而截至起诉前,韩某仍有3000元未还。多次催要无果后,许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事实并不复杂,且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为减轻老人诉累,法院决定启动上门调解程序。调解员首先倾听了许某的想法,“比起催促还款,我更想和韩某坐下来好好谈谈。欠钱事小,但我们多年的情谊就这么没了,我想问个明白。”许某坦言,借钱后韩某不仅不承认借款事实,还刻意回避见面,使其陷入“钱要不到,人找不到”的困境。

为全面了解情况,调解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韩某未果后,直接上门走访。面对调解员,韩某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当初好心带邻里一起致富,谁知今天会变成这样。”她承认收到6000元,但坚称这笔钱并非借款,而是许某委托其进行投资的款项。由于遭遇诈骗,她自己的数万元投资款连同许某的6000元全部亏损。出于邻里情谊,她已自掏腰包退还许某3000元。韩某还特别强调,自己并不识字,借条上的签名也非本人笔迹。

掌握双方说法后,调解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再次上门向许某转达了韩某的陈述,并细致询问借条签名的真实性。调解员耐心向许某说明:如果被告对借条签名不予认可,则需要通过笔迹鉴定来确认事实,双方将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提醒其慎重考虑诉讼成本与效益。

经过调解员两次上门深入沟通,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进行疏导,许某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向调解员表示愿意撤回起诉,并递交了撤诉申请。

邻里纠纷若长期得不到解决,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区和谐稳定。调解员主动上门,深入群众,用“情理法”相融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不仅解决了当事人面临的难题,更为其明理普法,促进矛盾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陶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