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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三省“买车骗贷” 马鞍山雨山区检察院揭露“背债人”黑色产业链
来源:通讯员 贾玉印 税月 记者 李小平 阅读量:10000 2026-01-08 18:04:48

“不用掏首付,不用还贷款,购车时出个面、签个字就能拿分红!”天下真有这样的好事吗?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横跨皖、浙、粤三省的特大“买车骗贷”案,犯罪团伙通过伪造材料、利用“背债人”等手段实施贷款诈骗及洗钱犯罪,最终被依法惩处,被害单位23万余元经济损失全额追回。该案暴露出金融诈骗新花样,检察官提醒公众警惕“不劳而获”陷阱。

“合作分红”为饵 征信白户沦为“背债工具”

2024年4月,以刘某某、马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盯上征信记录良好的舒某某。该团伙以“合作分红”为诱饵,诱使舒某某充当“背债人”参与骗贷。明知是犯罪手段,舒某某仍为牟利积极配合。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刘某某伪造银行流水包装舒某某“征信佳”形象;朱某某垫资6万余元首付并炮制假车辆合格证、发票;张某某提供收款账户接应资金;马某某居中统筹;舒某某则以“车主”身份出面办理贷款及上牌手续。

虚假材料骗贷 奥迪A6L轻松提车

凭借全套虚假材料,该团伙仅出资少部分首付款,便从银行骗取贷款提走全新奥迪A6L汽车,致银行直接损失23万余元。得手后,团伙撕下伪装:拒不办理车辆抵押手续,利用假证在异地为车辆“洗白”身份,火速低价转卖给外地二手车商套现。为掩盖赃款踪迹,头目刘某某要求二手车商支付19万元现金,并逼迫舒某某偿还部分车贷,刻意制造“正常还款”假象,妄图将黑钱“洗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犯罪团伙终受严惩

2024年11月19日,舒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他涉案人员陆续归案。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全链条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经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被告人因犯贷款诈骗罪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五点警示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针对此类金融诈骗新手法,检察官特别提醒:一、金融机构需严把贷款审查关,除银行流水、工作证明外,应通过电话、走访等交叉验证方式核实单位真实性,警惕“刷流水”异常情形,对购车人资金来源保持高度警惕;二、办理抵押贷款时务必确保放款后同步完成法定抵押登记手续,严格跟踪抵押办理进度,杜绝“车辆脱押”管理漏洞;三、“背债人”切莫轻信“馅饼”,不劳而获背后往往是牢狱之灾与征信毁灭的双重代价;四、警惕现金交易及私下转账分赃,陌生人要求“现金支付大额款项”大概率涉及违法犯罪,应及时远离并举报;五、发现“买车骗贷”“虚假车贷材料”“赃车转卖”等线索,可拨打110或检察机关12309举报电话,共同守护财产安全。(通讯员 贾玉印 税月 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