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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相融“破冰”执行难
来源:通讯员 裴辉辉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6-01-06 18:06:54


本网讯(通讯员 裴辉辉 记者 吴文珍)日前,濉溪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与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将36万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困扰当事人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切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10月,李某驾驶电动车与某公司营运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致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法院审理判决,某公司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仍需向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能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深知这笔赔偿款关系到受伤当事人的后续治疗与生活保障,容不得半点拖延。面对某公司起初消极应付、推诿拖延的态度,执行团队没有“一查了之”“一冻了之”,而是启动执行攻坚模式。执行干警多次主动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耐心地释法明理,反复讲解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清晰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不仅会影响公司正常信贷、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企业声誉也将受损。执行干警们坚持情理法相融,既讲清“红线”与“雷区”,又努力探寻双方理解与履行的平衡点,用真诚打动当事人。

执行干警设身处地的共情态度与攻坚克难的坚定决心,形成了强大的法律威慑与情感感召力。最终,某公司彻底转变观望、拖延心态,深刻认识到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积极筹措资金。在执行法官的现场见证下,36万元案款一次性足额交付至李某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