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冒充警察诈骗多人,判刑!
来源:王蓓 阅读量:10000 2026-01-04 15:36:21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罪被宣告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仍不思悔改,冒充警察等虚构身份,以“帮助介绍工作”或“协助追回被骗资金”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其缓刑,对新犯诈骗罪作出判决,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2年,王某通过某网络平台主动联系被害人甲,并谎称自己是警察添加了对方微信,骗取甲信任。王某谎称可以帮甲安排工作,需要钱打点等理由,不断向甲及其家属索要财物共计约23万元。2023年,王某认识了遭遇过网络诈骗的被害人乙。之后王某冒充警察身份,以帮乙追回之前被诈骗的款项,需要钱打点为由,向乙索要财物约4.8万元。2024年,王某又认识了被害人丙。王某谎称自己是退伍军人等待安置公安局的工作,骗取了丙的信任。王某以其可以找关系安排丙入职公安机关从事辅警或其他工作为由,骗取丙财物3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其冒充警察等虚构身份多次行骗,酌情从重处罚。同时,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法院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信任不容亵渎,法纪不容挑衅。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一切侵害人民权益、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行为。同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反诈防线,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群众能从本案汲取教训,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诚信的社会环境。王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