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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 是否可以行政拘留?
来源:潘家永 阅读量:10000 2025-12-31 10:33:08

编辑同志:15岁的小强,在过去的一年里,多次单独或者参与实施违法行为,包括盗窃、勒索和赌博等。在一次勒索中遇到他人的劝阻,并警告他当心被警方拘留,他竟然嚣张地称:“我还不满16岁,又不是没进去过,进警局十几次,不到20分钟就放出来了,你少拿拘留来吓唬我!”请问,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能不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读者:齐名 

齐名读者:按以前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此,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年龄特权”多次违反治安管理。针对这一问题,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了回应。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上述新规定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惩戒进行“再平衡”,极大压缩了过往对某些违法未成年人“不予拘留”“一放了之”的范围。根据新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1年以内实施2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论情节轻重,均适用行政拘留。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样可适用行政拘留。(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