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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检察守护生命“黄金4分钟”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潘芹芹 阅读量:10000 2025-12-29 10:27:02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潘芹芹)“之前这所学校虽然配置了AED,但是没有指引标识,也没有维保记录,你看现在规范多了!”12月8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走进辖区北塘小学开展案件回访,现场,整改后的AED设备摆放规整、指引标识醒目,维保台账清晰可查,这也标志着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今年3月,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依托工作机制,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收集案件线索时,政协委员许慧阳的一番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我在工作中发现,有些中小学校虽然安装了AED,但缺乏后期维护管理,急救知识普及也不到位,难以及时有效施救,这个问题你们能否介入?”

AED即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具备自动电击除颤功能的便携式急救设备。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天有近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院外心肺复苏的成功率仅为1%至3%,但如果在事发4分钟内使用AED,成功率将提升至50%以上。这短短4分钟,正是与死神竞速的“黄金时间”。

线索就是指令,检察机关迅速制定调查方案,走访市急救中心,了解AED配置要求及辖区AED配置、维护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检察官将办案范围从学校扩充到公园,并开展逐一现场勘查。经查实,镜湖公园、赭山公园、长江三桥公园等7个建有球场的体育公园均未配备AED;部分中小学校AED则缺乏日常维护、巡检记录、使用指引,放置场所无标识、周围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严重影响紧急情况下的取用效率。

为实现精准监督、推动案件办理,3月21日,镜湖区检察院邀请提案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具有急救工作经验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会上,志愿者详细介绍了AED的功能及意义,各行政机关也发表了相关意见,最终厘清了监管责任、形成了“查缺补漏、规范标识、专人维护、常态培训”的整改共识,会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

镜湖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全程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针对回访过程中发现急救知识培训不到位、AED无专人维护等问题,及时对接行政机关,明确整改工作必须不留死角。截至目前,辖区各中小学校已将AED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并定期邀请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辖区新增AED均设置专人维护,并建立了检查监督机制;全市范围内已增配30台AED,普及性培训超1000人次。

从政协委员“口中的疑惑”到检察干警“脚下的奔走”,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能动履职,用“检察蓝”守护生命“黄金4分钟”,切实守护了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