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不仅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抚养费支付义务,更以柔性执行化解了双方隔阂,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丁某曾为同居关系,双方因感情破裂分手后,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黄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孩子由黄某抚养,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判决生效后,丁某以长期未能见到女儿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黄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涉及亲子关系,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加剧双方矛盾,甚至会影响到子女成长。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沟通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从亲情与责任的角度出发,劝导丁某应切实尽到作为父亲的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引导黄某能够保障丁某的探望权顺利实现。
通过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当场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额支付,并承诺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黄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丁某探望女儿,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结案。(朱佳佳 记者 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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