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六安市税务局及所辖各县区税务局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和法治学习的生动课堂。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有序主持各项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次展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庄重有序,既有力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通过“看得见”的司法实践,为旁听人员呈现了一堂真实深刻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税务干部普遍表示,此次“零距离”接触刑事庭审,不仅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也是一次严肃深刻的法纪知识实践教学。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税收执法与履职过程中,将时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法律底线,做到依法用权、规范履职,切实维护税收秩序与国家利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通讯员 王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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