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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黄金质押”背后的陷阱
来源:胡在健 阅读量:10000 2025-12-01 18:31:32

黄金市场热潮涌动,一些不法分子也蠢蠢欲动,精心炮制出“镀金”骗局。近日,由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宣判,被告人胡某某等人用含量仅37.5%的9K黄金,冒充75%的18K黄金,以“质押不赎回”的手段在多地实施诈骗,最终4人均获刑。这场“半价黄金”上演的“十足骗局”,为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2024年下旬,被告人胡某某从深圳水贝黄金交易市场多次进购9K黄金饰品(黄金含量37.5%),并告知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可以通过将这种9K黄金以18K黄金(黄金含量为75%)的名义对外进行短期质押又不赎回的方式进行套现。为获取利益,黄某乙带着董某某流窜至安徽、浙江、江西等多地寄卖行,利用普通商家难以肉眼辨别K金含量的弱点,谎称饰品为18K黄金,以“短期质押借款、急用钱”为名诱骗店主,并故意不赎回,从而完成诈骗。

经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对4人提起公诉。法院完全采纳了公诉意见,最终以诈骗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质押型”诈骗。与普通经济纠纷不同,被告人的核心行为在于“骗”:他们从源头就明知是低含量黄金,并以此为基础策划了整个“质押不赎”的骗局,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明确。同时,本案是典型的共同犯罪。胡某某提供资金和策划,黄某甲协助,黄某乙与董某某具体实施,四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依据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均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贵重物品交易或质押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验证真伪,切勿轻信他人。如遇类似情况,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胡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