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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放宽年龄 升级车辆 护航出行与就业
来源:黄莺 阅读量:10000 2025-11-27 07:45:40

为适配上位法规调整、顺应行业发展需求,近日,芜湖市修订完成《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全链条规范、多维度创新,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兼顾公众出行品质与就业需求。

此次《实施细则》修订,核心围绕“规范、优化、提效”三大方向展开,既筑牢行业安全底线,又释放发展活力。在规范层面,《实施细则》构建覆盖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准入-运营-评价”的全链条制度框架,明确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监管职责,打破部门壁垒,形成联合治理合力,从根源防范行业运营风险。

优化准入条件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实现“服务升级”与“就业包容”双向兼顾。车辆方面,《实施细则》提高准入标准,要求申请车辆初次注册至申请日不超过2年、轴距不低于2670毫米,新能源车辆续航需达400千米以上,通过硬件升级引导行业投入更安全、舒适的运力;驾驶员方面,顺应安徽省新规删除年龄限制的要求,将从业年龄上限从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为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拓宽就业渠道,增强行业就业包容性。

在管理效能提升上,《实施细则》创新推出多项举措,填补行业监管空白。其一,实施平台经营许可分级审批,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全市或市区范围许可,无为市、南陵县等4个县(区)主管部门负责当地许可,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实现精准化监管;其二,首次将聚合平台纳入监管范畴,明确其在车辆人员接入审核、运营管理、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责任,解决以往聚合平台监管无据可依的问题;其三,统一网约车车辆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主管部门分别发放对应经营区域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与出租车管理政策保持一致,简化管理流程。

据了解,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共5章28条,涵盖总则、平台公司管理、车辆与驾驶员要求、经营行为规范、监督检查五大核心内容,明确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同时对平台、驾驶员、乘客三方行为作出具体约束,平台需确保车辆与驾驶员资质合法,驾驶员不得通过无证平台运营,乘客不得提出违反交规的要求,全方位保障运营秩序。

此次修订后,芜湖网约车行业将进一步践行“乘客为本、依法规范”原则,既为市民提供多样化、高品质的出行选择,也为行业注入发展新动能,实现“出行便捷、行业有序、就业包容”的多重目标。(黄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