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穹琼 蔡卫强 记者 吴文珍)“请双方当事人仔细核对调解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后请签字确认。”日前,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巧妙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智慧。
2021年11月,陈某与淮南市某工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27万元的总价购买潘集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陈某仅支付了10.8万元购房款,剩余16.2万元迟迟未能结清。2022年2月,陈某出具书面承诺,明确表示“待不动产证书办理完成后30日内付清余款”,并承诺若逾期付款,将按未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原告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等相关损失。此后,涉案房屋的房产证顺利办理完毕,但陈某却未能如约支付剩余房款,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023年12月26日,为妥善处理这笔应收账款,淮南市某工程公司将该16.2万元债权及相关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毛某,并于次日将债权转让事宜正式通知陈某。然而,通知送达后,陈某仍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多次沟通无果后,毛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深入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向陈某耐心释明违约的法律后果,认真倾听其实际困难与具体诉求。同时向毛某转述陈某的真实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在法官专业、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从对立走向理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某一次性支付毛某17.5万元,包含房款及相应违约金,该起持续多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