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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清单”来办案 池州检察走好司法责任制落实“最后一公里”
来源:​ 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刘晨 阅读量:10000 2025-11-18 10:13:39

“工作中,我会经常翻一翻《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以下简称《职权清单》),目的就是将检察官的职权烂熟于心,也让自己更清楚红线在哪里。”近日,青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汤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制度是办案时必须牢记于心的“规矩”。

随时“翻清单”的习惯,对于池州检察人员来说,已经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今年5月份省院发布最新的《实施意见》和《职权清单》,除了在检委会上学习之外,我们部门也组织大家系统学习。”池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方艳表示,“手上的案件要不要上检委会?哪些案件要由检察长审批?职权清单上写得清清楚楚。严格按照程序来,是确保案件公平正义的第一步。”

2024年的一天深夜,池州主城区发生一起严重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罪名认定上,我和公安机关以及本部门的其他检察官意见都不一致。依据《职权清单》,我随即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对该案进行讨论。”作为该案承办检察官,方艳清楚地记得,该案办理的过程中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提请检委会讨论。最终,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案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

“从证据审查、时限把控,到案卡填录、文书撰写,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精益求精——这不仅是对案件负责,更是对职业尊荣的维护。”汤骏坦言,“办案压力肯定有,但更多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在终身负责制下,检察官办的不仅是他人的人生,也是自己的人生。”

“在要求检察干警依照《职权清单》规范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们对在办案件实施动态监管,做好案件全流程监管。今年以来,已对767件在办案件实施动态监管,累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679个,完成整改2636个,线索处置率达到98.39%。”池州市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陈志华介绍。

为提升监管效能,该院创新建立“三色预警”机制,依据问题性质与紧急程度,分别以黄、橙、红三色提示卡实施分级干预。在涉企案件专项监督中,这一机制成效显著:案管部门围绕12项监督要点,对全市120件涉企案件开展全流程监控,共发现问题线索122个,分级发出黄色预警88个、橙色预警23个、红色预警11个,实现了案管工作从“事后纠错”向“事中防控”的实质性转变。

“流程管理确保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留痕,质量管理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为办结案件‘全面体检’,绩效管理则将评查结果直接纳入档案,与检察官的考核晋升、奖惩激励紧密挂钩。”陈志华介绍,这套环环相扣的机制持续释放出“化学反应”,推动司法办案质效与检察官职业素养双提升。

此外,池州市检察院还构建了多层次的监督保障体系。控申部门充分发挥“反向审视”作用,对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视,并开发内案问题相关数字模型1个;检务督察部组织开展全市两级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查,制定27条自查举措,共查摆、整改问题22个,办结涉嫌违反检察职责个案监督线索5件。同时,出台《池州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与追究措施,为“三个管理”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形成了管理闭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如今,在池州市检察院,有25名检察“后浪”通过师徒结对接受系统培养,他们的第一课,正是“如何落实司法责任制”。“这种带教不仅向我们传授办案技巧,更是责任意识的塑造。”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汪静茹的师傅正是方艳,“她经常引导我思考‘流程是否规范’‘细节是否到位’‘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通过对制度的反复实践,塑造了行为习惯,持续积淀后升华为内心的价值追求。“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最后一公里’,正是要完成从外在制度约束到内心价值认同的关键跨越。”汤骏表示。(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