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突发,高昂的抢救费用往往成为压垮受害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时,对于本就陷入困境的受害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我省,面对这样的困境有了解决方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解了燃眉之急。
2023年1月,我省新修订的《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开始实施,今年9月,我省进一步出台《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救助费用垫付工作指引》,以制度之力为交通事故伤员搭建起“先救治、后付费”的“绿色通道”,推动救命钱“快、准、足”直达救治一线。截至11月9日,救助基金累计救助事故伤员超3000人次。
生命至上 基金垫付破困境
10月27日,王美(化名)接到淮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渠沟大队民警谷子豪电话,听闻那句“你家人遭遇车祸,现送医抢救”后,顿感天旋地转。
放下电话,赶至医院,王美被告知家人骑电动自行车转弯时,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事故,对方车辆交强险已先期垫付费用1.8万元,但因病情危急,抢救费用可能会超交强险责任限额。
因家里条件不佳,考虑到后期的治疗费用,王美站都站不稳,心里直打鼓。
“不要担心,我们有救助基金。”这时,谷子豪取出随身携带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表》,向其介绍了救助基金的使用途径。同时,帮王美联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网点工作人员,协助其提交了相关文件,及时申请垫付抢救费用。
没过几天,王美申请的3.4万元打入医院账户,解了她的燃眉之急。11月5日,事故伤者已苏醒并基本脱离生命危险。
“以前处理交通事故,最揪心的就是看着伤者家属为凑不齐抢救费急得团团转,现在有了多部门联动,救助流程一路绿灯。”在采访中,基层民警的感慨,道出了救助体系的核心变革。
2023年1月,新修订的《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对全省救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统一筹集资金、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垫付标准、统一管理运营。当年,通过公开招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成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当年7月1日起,管理机构搭建起全省统一的救助基金电子化管理信息平台,并在16个市所有县(市、区)设立专门服务网点,正式形成了我省救助基金管理运行新模式。
今年9月,我省出台《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救助费用垫付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公安、卫健、财政、金融监管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确保救助流程清晰可控。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事故预防支队民警王龙介绍,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据统计,2023年7月1日至今年11月9日,救助基金垫付案件数超3000件,垫付金额超过1.5亿元。
流程优化 3小时到账救命钱
“从提交材料到4万元救助基金到账,只用了3个多小时,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回忆起今年10月的经历,六安市民万超(化名)仍难掩激动。
10月4日,万超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度颅脑损伤陷入昏迷,ICU抢救费、手术费用超过事故当事方的交强险垫付费用,且全家东拼西凑筹措的5万元也很快告急。就在他一筹莫展时,事故处理民警告诉他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此后,他找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理赔中心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网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万超快速完成材料提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顺利到账,其父亲的治疗得以继续。
这样的“加速度”,缘于我省救助流程的持续优化。
目前,我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容缺办理”机制,简化50%纸质审核材料,将平均审核时效压缩至40小时以内;创新限额分级审核模式,3万元以下垫付由省级管理机构授权市级审核;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员网络,600余名联络员实时协调解决垫付堵点,确保流程“不卡壳”;逐步推动“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信息服务平台”全省覆盖,打通公安、医院、保险机构的数据链路,实现伤员转运路线、医疗费用等信息实时共享。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通过救助基金垫付案件超过1600件,垫付金额超过760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超过70%、30%。
持续升级 温情守护不打烊
超亿元的垫付金额,救助基金够用吗?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基金来源稳定多元,主要包括交强险保费按比例提取、相关罚款、追偿资金、财政临时补助及社会捐款等。” 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理赔部总经理张东义解释,这为基金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
对于追偿资金,据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曹欢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或事故责任明确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启动追偿程序,向事故责任方追回垫付的费用,确保基金能够循环使用、持续运转。据介绍,目前我省救助基金已追偿2700多万元。
为了保障每一笔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我省还强化全流程监管督导,通过定期统计分析救助资金使用情况、随机抽查案卷及回访伤员家属,重点核查垫付时效与流程合规性,对因延迟垫付引发严重后果的启动责任倒查,确保政策执行规范高效。
得益于这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今年以来,我省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
更便民的举措还在推进中。据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理赔部主管付应甲透露,明年初,我省救助基金平台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将试运行。该项服务集成线上申请、资料上传、审核进度查询等功能,群众只需在手机上上传相关材料,就能完成救助申请,无需再跑线下网点,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造“一站式”服务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救助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副总队长王磊表示,我省将不断完善救助基金制度,让救命钱跑得更快、覆盖更广、保障更实,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支撑,让更多有需要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感受到政策的温暖与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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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二十条:发生本细则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救助程序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抢救费用垫付通知或者申请人的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相关指南和规范,以及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结算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记者 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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