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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长三角五地法院共话绿色金融司法协作
来源: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蒋元媛 阅读量:10000 2025-11-14 16:20:21

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蒋元媛)11月12日至13日,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协办的第四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合肥举行。此次论坛以“绿色发展理念下的金融司法回应和保障”为主题。来自沪苏浙皖三级法院的金融审判法官、安徽金融监管机构代表、专家学者、金融机构及行业协会等80余人参加论坛。

论坛上,上海金融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了《以高水平金融司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的倡议》。其中明确,五家法院将以《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为遵循,升级绿色金融司法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绿色金融纠纷异地协查、委托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案协查、全域联动”。组建长三角绿色金融司法专家智库,整合环境科学、金融法学、碳交易等领域专业力量。统一长三角涉绿色信贷、碳交易、环境责任保险等纠纷裁判尺度,明确生态资产抵押、碳资产质押等权利属性,破解生态资源“难量度、难交易”难题。推动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司法协作平台,构筑法院与金融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的跨区域数据共享机制。聚焦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排放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适配绿色金融发展的审判规则体系。依托长三角地区高度活跃的金融业态,探索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案件专门审判机制,组建兼具金融法律素养与生态环保知识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绿色金融司法专业化水平。

论坛同时发布《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2024-2025)》。案例涵盖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专业领域,旨在统一长三角区域金融裁判标准,推动区域金融司法协同发展,促进区域内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论坛上,与会嘉宾聚焦“金融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展开研讨交流,共话健全金融司法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强化合作成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据悉,近年来,安徽法院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案件审判新路径,出台《服务保障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沪苏浙高院共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协议,推动形成了“金融赋能生态、司法守护绿色”的良性循环。其中,合肥法院主动作为、创新机制,通过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建立全国首个新能源司法保护基地、与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共签框架协议等多重举措,做好生态保护与绿色金融司法协同的“大文章”,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