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斐 通讯员 陈浩)近日,枞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开展路面管控行动中,查获一名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报废车辆的驾驶员,依法作出处罚,及时清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1月8日上午,执勤民警在巡查时,发现路面上正在行驶的一辆黑色轿车车窗处用胶带粘连,存在异常,疑似报废车辆,遂拦停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员陈某某曾因无证驾驶被处罚,后又因酒驾被查处,驾驶证累积计分达20分.该名驾驶人未参加理论学习清分,导致2022年驾驶证被注销,且其驾驶的轿车多年不按规定检验、购买保险,目前已达到报废标准。
即便明知自己“无证”、车辆“报废”,陈某某仍漠视安全与法规,从怀宁县长途驾车驶入枞阳县。
目前,警方依法对陈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拘留加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规,杜绝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分后应及时参加学习、完成清分,车辆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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