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司法局将调解和解作为优先选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案件柔性化、实质性化解。
做好释法明理、案前调解工作。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查阶段,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科学研判、繁简分流,对适合行政复议调解的案件,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厘清行政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做到耐心倾听、细心分析、诚心化解。今年以来,砀山县共有13件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做好定分止争,案中化解工作。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结合案情深入分析争议焦点,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对于案情复杂、证据较多的案件,采取听取意见等方式明晰案件事实,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精准引导调解,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行政执法的温度。
做好合力攻坚、多元共治工作。对于需要当面沟通、矛盾争议较大的案件,砀山县司法局协调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参与调解,形成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联动合力,开辟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如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办案人员积极与申请人联系,并集中力量进行调解,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砀山县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不断丰富调解方法,拓展调解范围,提升调解能力,努力将更多行政争议高效、便捷、低成本地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内部。(王肖)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