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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促履行 九万元赔偿当庭清
来源:李平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5-11-06 15:38:33

10月30日,蒙城县法院小涧法庭运用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李某与张某为劳务关系,2025年1月,李某按照张某工作安排,在室外从事货物装卸过程中不慎摔伤,经送医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骨折,张某垫付医药费后,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争执不下,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给付15万元赔偿款并申请伤残鉴定。

案件受理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避免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先行调解,一方面向张某阐明劳务关系中,用工方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劳动者因劳务受伤,用工方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同时释明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为李某算好“经济账”,向其讲明目前伤势申请鉴定不仅会增加诉讼负担,而且拉长了诉讼战线,同时针对赔偿数额这一争议焦点,为李某梳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赔偿标准及合理赔偿数额。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庭履行9万元,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李平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