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2025年度长三角地区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黄山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创长三角一体化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主题,总结长三角地区司法行政合作成效,共商区域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举措,协同启动新一年度合作重点项目。
亮出一体化发展成绩单
近年来,沪苏浙皖司法行政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主题,持续推动法治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以高效法治协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立法协同更加深化。聚焦“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目标,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立法合作框架协议》,发布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专家库,形成“一地为主、共同起草、互相征求意见”的协同立法模式。
执法联动更加高效。建立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机制;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共享、专家库共用,做到同案同判;推行长三角区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联合发布气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免罚轻罚清单。
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实施公证、律师等领域5项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场景应用项目。签订《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公证行业一体化协作发展,落实《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司法鉴定执业资格互认、教育培训互认及司法鉴定专家库共享共用机制。
治理衔接更加顺畅。沪苏浙皖监狱管理局签署推进长三角区域刑罚执行一体化运作协议,成立省际禁毒戒毒宣传联盟,安徽宣城市、滁州市分别与浙江、江苏所辖的24个县(市、区)建立社区矫正一体化工作机制,出台全国首份省际商事调解示范规则《长三角区域商事调解示范规则》,推动签订《长三角区域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共同营造和谐稳定长三角。
各司其事推动项目落地
会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共同签署了2025至2026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合作重点项目,共有11个。
其中,由安徽省司法厅牵头的有3项:推动长三角政府立法协同审查,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的协同性、针对性,服务和保障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跨区域协作,以“同案同判”为目标,以高质量的行政复议工作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同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提供法治保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公证协作,促进公证业务协作、交流合作,实现业务共建、队伍共育、资源共享、服务互助、信息互通、经验互鉴,努力将长三角区域打造成公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示范区。
上海市司法局牵头的项目为:研制长三角区域法医物证等领域司法鉴定团体标准、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江苏省司法厅牵头的项目为:探索长三角区域律师跨省变更执业机构审批通行模式、探索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区域司法所服务工作指引、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规章英文译审专家库。浙江省司法厅牵头的项目为:打造长三角地区海外法律人名录、推动长三角社区矫正多跨数智协同、探索法律援助跨区域协作。
立足新起点共绘新篇章
展望“十五五”,长三角一体化必将进入一个深度整合、全面提升的新阶段。围绕这一主题,沪苏浙皖司法厅(局)相关负责人均作了主旨发言。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周文杰表示,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福祉,是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今后,将加强法治规划衔接,推进法律服务协同,推出更多法治实事,推动打造及时、精准、普惠的高质量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四地群众共享便利化、快捷化、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保障民生福祉。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范沁芳提出四点倡议: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向新向好,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推进政府法治建设,深化政府依法行政协同监督;聚焦强化法治惠民利民,凝聚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合力;聚焦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共同筑牢重大风险隐患防线。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戴纪指出,要推进规则制度协同,携手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能级;要促进要素资源流动,携手筑牢全国统一大市场法治根基;要优化涉外法治布局,携手应对风高浪急外部环境变化;要强化基层治理联动,携手擦亮共同富裕安定有序底色。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建华提出三点倡议:顺势而为共谋法治建设新愿景,深入研究未来五年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法治领域各项任务举措;乘势而上共绘司法行政新蓝图,切实把长三角法治共同体的“宏伟蓝图”细化为“施工图”、建成为“实景图”;聚势而强共谱护航发展新篇章,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建设,蹄疾步稳推动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好用活长三角一体化给予的政策机遇和改革红利,全力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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