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公新)10月31日,记者从肥东县公安局获悉,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10月27日,肥东县公安局众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居民房屋中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房屋周边均为居民住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警方当场依法查扣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233箱。
经调查确认,涉事房主音某在其房屋内存放烟花爆竹,以备节日销售。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目前,民警已将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扣押转运至安全场所,违法行为人音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为持续巩固合肥市禁燃禁放成果,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售卖烟花爆竹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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