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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资变成个人赌资 包工头挥霍工程款获刑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姚峰 李世榕 阅读量:10000 2025-10-27 20:11:53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姚峰 李世榕)“我没想到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真的会被判刑……”日前,经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鸠江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平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平某某是A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4年8月,他承接鸠江区某酒店装修工程,合同总造价166.18万元。截至当年10月27日,平某某共从发包方处领取115.2万元工程款,除支付材料费用以外,平某某仅将15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尚拖欠刘某某等十余名工人工资26.06万元。刘某某等人多次向平某某讨要工资,平某某以拒接电话、拒回信息、逃匿等方式对工人的薪资诉求置之不理。

2024年11月,刘某某等见讨薪无望,便集体向鸠江区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职能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于2025年1月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平某某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然而平某某依然拒不支付。随后,劳动保障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同年3月,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5月,案件移送至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检察官发现平某某结算的工程款,除支付材料费和部分工资外,还有充足的钱款结余,通过进一步梳理平某某微信支付明细、银行流水等数据,检察官发现其资金流向基本用于赌博或个人消费挥霍,甚至因赌债滞留澳门。

“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已涉嫌犯罪。”鸠江区检察院对平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