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本月“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了九月份以来的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
9月18日14时40分左右,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两人,沿淮北市古城路行驶至淮北市古城路大润发南门人行横道路段由南向北通行时,与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在横过道路时,要下车确认安全后推行通过。否则,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要注意,避免事故发生。
曝光事故多发路段
高岳路,主要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典型案例:9月4日8时43分许,博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高岳路自西向东行驶时,避让前方刘某驾驶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时,与赵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沿高岳路自西向东行驶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受损,当事人博某某受伤。
交通违法高发车辆
经过大数据分析梳理,9月,以下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较多,请车辆驾驶人、车主提升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接下来,淮北交警将持续开展月度“五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违法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继续强化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耿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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