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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检察院规范起诉书制作 筑牢案件质量基石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谢蕾 阅读量:10000 2025-10-22 19:52:48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谢蕾)近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聚焦起诉书制作这一关键环节,牵头制定《舒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统一规范起诉书,通过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来创新管理方法,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

为确保指引内容的科学性与实用性,该院案管部门全面梳理依据,严格以《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及最高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根本遵循,确保《指引》于法有据。同时,深入调研借鉴,收集并学习上级检察院和其他兄弟检察院的先进经验和优秀范例,并广泛听取本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确保《指引》真正源于实践、用于实践,贴合实际办案需求。

《指引》还细化内容要求,对起诉书的首部、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案件事实、证据、起诉要求和根据、尾部等各个部分的撰写进行详尽规定。从格式体例标准、案件事实描述、证据列举、起诉理由和依据、法律适用、语言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文书格式进行统一规范。此外,突出实用指引,不仅规定“必须怎样”,还通过正反示例说明“为什么这样”“如何更好”,使之成为检察官案头实用的工具指南。

为推动指引落地见效,该院全面培训讲解,通过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结合刑检部门“月讲评”机制,由案管部门检察官对《指引》进行逐条解读,通过优秀范例和常见错误提示现场答疑解惑。将《指引》电子版及解读课件共享至内部工作平台,方便随时查阅学习。在流程监控中,对起诉书草案进行前置检查,及时发现并提醒格式、要素等显性问题。加强质量评查,将起诉书制作质量纳入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范围,依据《指引》设置评查要点和分值,评查结果计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建立反馈机制,案管部门定期收集、梳理在审核、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通过评查反馈、“月讲评”等方式,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促进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