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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带证入市”守护舌尖安全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乐玥 阅读量:10000 2025-10-22 17:04:54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乐玥)“截至目前,鸠江区已初步建成覆盖全类别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得到实质性提升。”10月16日,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行政机关开展电话回访时,工作人员的反馈道出了当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显著成效。这一成效,正源于该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进而推动实现全区食用农产品“带证入市”。

2024年底,鸠江区检察院紧扣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部署,创新搭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检测、销售等全环节数据进行交叉碰撞与深度分析,发现218家从事蔬菜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中,竟有158家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而1007家涉及水产、酱菜等其他类别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也不同程度存在未开展自检、未委托第三方检测即上市销售等违规情况。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生产者的‘承诺书’,也是进入市场的‘入场券’,更是监管部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控的关键载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

“数据异常只是线索,必须实地核实才能确认问题。”承办检察官范颖告诉记者,为摸清实情,办案团队随后重点选取辖区4个乡镇农产品基地、11家农贸市场,通过发放问卷、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案情。最终确认,部分生产经营主体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认识不足,存在“重销售、轻合规”的倾向,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断裂,给消费者舌尖安全埋下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今年1月,鸠江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案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整改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全链条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通过多维方式,向生产经营主体普及合格证开具流程与法律责任;针对蔬菜、水产等品类,开展重点治理。检察机关则持续跟进监督,并将相关数据与行政机关共享,助力精准推进整改。

经过五个月的协同治理,今年6月,鸠江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开展“回头看”。结果显示,辖区218家蔬菜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的合格证开具率达到100%;全类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落实率,也提升至100%,真正实现了“应开尽开、应检尽检”。

范颖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不仅让“带证入市”成为鸠江区食用农产品销售的“标配”,更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起“源头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格局,为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