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成年人通过短视频平台求购二手手机,不料陷入骗子精心设计的连环圈套,先后以货款、保险费、换购费等名义被骗走两万余元。近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起网络诈骗案件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赵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4年,未成年人钱某在短视频评论区留言求购二手手机时,被赵某盯上并实施诈骗。据查,赵某先以出售二手手机为名欺骗钱某,并发送身份证照片博取信任,在收到500元货款后,又陆续编造保险费、保价费、快递费等虚假理由,诱骗钱某多次转账数千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钱某最终收到的竟是一个手机模型。当钱某联系赵某理论时,赵某却以“发错货”为由,提出加钱换购更高配置手机,再次骗取钱某换购费、服务费、邮寄费等数千元。
2024年8月,钱某的父母发现银行卡内资金异常,经一番追问才得知孩子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东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协调退赔事宜,目前赵某已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2000余元。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交易平台,切勿轻信第三方社交工具私下转账等行为。同时,家长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定期核查账户消费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郑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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