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男子暴力袭警获刑六个月
来源: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5-10-20 19:51:39

本网讯(通讯员 严翠 记者 吴文珍)日前,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袭警案件,被告人姜某因暴力抗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5年2月24日,被告人姜某因寻衅滋事被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至办案区接受询问。询问过程中,姜某表示愿意赔偿寻衅滋事违法案件中被害人的损失并带民警到其家中取钱。询问结束后,民警李某、辅警曹某、消防员程某三人驾车与姜某一同前往其家中。到家后,姜某突然反悔,表示其无力偿还,延期还款。经在场民辅警反复劝说,被告人姜某仍态度恶劣,拒不还款。按照规定,李某等人准备将其带回所内,却遭到姜某剧烈反抗并发生撕扯、殴打等行为。反抗过程中,姜某使用暴力致李某身体多处部位被抓伤、程某右手手腕处被抓伤、曹某左手中指和手腕被扭伤。姜某被在场民辅警控制。经安徽楚都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经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姜某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在案证据,该案民辅警在执法过程中行为规范,案发前一直在对被告人姜某进行劝告调解工作,但被告人姜某却出尔反尔,态度恶劣,在调解不成准备带其回所处理时,被告人姜某实施了撕扯、殴打等暴力反抗行为,致使民警面部、颈部等多部位受伤,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