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姚明广)“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此次抽取的18组食用农产品全部检测合格。”近日,肥东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发现销售商均已建立进货台账和产品合格说明,随机抽检的农产品均合格,检察官们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下。
原来,早在今年5月,肥东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要求,将食用农产品安全作为监督重点领域。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抽样检测等方式,对某市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经调查发现,该批发市场部分食用农产品存在未建立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存在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责任重如泰山。检察官们一刻不敢放松,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专人驻点市场开展对市场经营户索证索票专项检查,针对证照公示、索证索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冷冻冷藏温度等形成检查记录。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依法处置,已下达责令整改12件、简易处罚11件。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检察机关参加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会上市场负责人“打开话匣子”,围绕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实际困境畅所欲言,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会后,市场开办者以这次讨论确定的措施为基础形成整改报告,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在完成整改报告接收并完成后续核查工作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6日针对检察建议办理情况,提交了回复文件。
日前,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回访,随机抽查水果、水产、猪肉、蔬菜等经营户6户,索证索票齐全,现场抽取食用农产品18组,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有效排查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了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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