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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进宫”惯偷屡教不改从重处罚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蔡瑞 阅读量:10000 2025-10-14 20:27:35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蔡瑞)将盗窃当成谋生手段,辗转多地屡伸“黑手”,近日,蒋某某再度因盗窃罪被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也是他第九次因盗窃落入法网获刑。

现年27岁的蒋某某,自2015年起就因盗窃罪多次被上海、安徽、江苏、广西、浙江等地法院判刑。今年3月,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蒋某某再次铤而走险,翻墙进入大通区九龙岗镇解放村村民家中盗窃,因屋内上锁未能得逞;随后在九龙岗镇九街村民家门蹲守,趁家中无人,用对方放在家门口的钥匙潜入,将卧室衣柜首饰盒内的黄金项链、手链、钻石戒指等9件贵重物品盗走,销赃获利31290元。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依职权办理,严格把控案件质量,细致梳理全案卷宗、扎实证据链条,就法律适用向犯罪嫌疑人耐心释明。同时,检察官还多次与公安机关联系,对于本案被盗物品及时追赃挽损,最终在本案提起公诉前挽回被害人全部损失。经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某盗窃罪成立,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被盗财物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莫让一时贪念,毁掉一生前程。检察官提醒,通过盗窃不劳而获的犯罪行为难逃法律制裁,广大群众一言一行都要落在“依法依规”的标尺上,法律红线不容触碰,违反法律终会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