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斐 通讯员 皖公宣)10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有力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该厅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优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若干举措》,通过权限明确、流程再造、监管升级等系列举措,为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政策落地首迎中秋国庆消费旺季,全省顺利举办91场次大型活动,35万余名观众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享受文化盛宴,2.1万余人次安保力量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出台的政策明确了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界定标准。依据国家相关通知,将预计每场参加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称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主要涵盖演唱会和音乐节等类型。同时厘清了审批权限,涉外涉港澳台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由省级文旅部门负责审批;仅内地演员参加的,由演出举办地县(区)级文旅部门审批。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审批流程的“减法”改革成为政策亮点。针对以往多部门审批环节繁琐问题,我省创新推行“联合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将文旅、公安原有的两个许可事项减少为1个,通过“一张表单”完成申请,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全流程要求。改革后,审批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压缩率达50%;申请材料从31项精简至10项,精简率67.7%,大幅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在效率提升的同时,政策通过“增频次、扩容量”释放市场活力。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联合公安、网信等多部门建立每月两次的研判机制,并酌情增加文审、网审等形式,实现大型演出活动“快审快批,一周一批”。同时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将大型演出可售票数提升至场馆最大座位数的90%至95%,进一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为实现“审批高效、监管有力”的平衡,政策明确“抓协同、强监管”举措。单个演出活动仅组织一次集中约谈,由演出举办地市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参与,减少政企沟通成本;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实现检查结果共享,避免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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