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直播平台,竟然将赌场开到线上。近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开设赌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钱某直播赌博,吸引粉丝参赌,终获刑罚。
据悉,该案源于2023年,在家带娃的钱某接到某直播平台的邀请,成为了一名居家主播,希望借此实现带娃与工作两不误。起初,钱某的直播间人气平平,为提升关注度,她发现同平台上有主播通过直播赌博内容吸引大量粉丝参与。在利益的驱使下,钱某铤而走险,一改往日直播内容,开始在直播间进行赌博活动,并邀请粉丝参与。
随着直播赌博场次增加,钱某的直播间人气也在快速增长,非法收入也水涨船高。截至案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钱某通过直播赌博累计获利高达30余万元。2024年5月,该直播平台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钱某的违法行为随之浮出水面。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钱某在明知其所驻平台为赌博平台的情况下,仍注册成为主播,并通过直播形式吸引人员参与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检察机关特别提醒,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赌博行为无论线上线下均属违法。“十赌十输”是赌场不变的规则,任何企图通过赌博翻盘赢钱的想法最终只会导致财产尽失。公众应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认清网络赌博的欺骗性与危害性,做到不参与、不传播,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郑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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