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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巡回审理 以案释法护生态
来源:洪霞 许腾飞 阅读量:10000 2025-10-10 16:42:35

“现在开庭!”随着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敲响法槌,10月9日上午,这起由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西递镇霭峰村公开开庭审理,这场“家门口的庭审”吸引了30余位村民现场旁听。

本案二被告人赵某和方某在明知电鱼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相约在禁渔期内到霭峰村附近水域电鱼30余公斤,后在返程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庭审现场,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依法出示证据、阐述法律适用,深入剖析了电鱼的危害。法院经审理后,综合二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判决。赵某和方某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并愿意赔偿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庭审结束后,法检干警们趁热打铁,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向在场群众发放宣传册,用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身边小案”开展警示教育,指出“电鱼只要赔偿渔获物价值就可以挽回生态环境损害”等常见的认识误区。

“以前觉得电鱼不算什么大事,今天听了庭审和宣传讲解,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旁听村民纷纷表示以后一定增强法律意识,做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宣传员。

此次的“巡回庭审+现场普法”,让在场村民们不仅直观感受到法律威严,同时也提升了守法意识,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下一步,黟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以“检察蓝+法徽红”共同守护“生态绿”,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司法动力。(洪霞 许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