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胡凌波)“只要身患符合规定的疾病,就一定能暂予监外执行?”答案是否定的。日前,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精准监督,对一名沾染赌博恶习且存在社会危险性的患病罪犯,依法提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该意见,对罪犯依法收监执行,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敲响警钟。
事件要从今年6月说起。当时,罪犯陆某某以患有急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等疾病为由,向长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为核实病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织诊断,并于7月23日出具诊断意见,明确陆某某所患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随后,长丰县法院就该案向长丰县检察院发出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函,启动检察监督程序。
“怎么是他?”当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时,陆某某的名字让其格外留意——这名罪犯竟是检察工作中的“老熟人”。梳理材料发现,陆某某的违法犯罪与赌博恶习深度绑定:2023年2月23日,他因赌博被行政拘留11日;2025年2月26日,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更严重的是,在缓刑考验期内,陆某某仍不知悔改,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再次参与赌博,被长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提请撤销缓刑。长丰县检察院审查后,支持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提请意见,最终陆某某于2025年6月19日被长丰县法院裁定撤销缓刑,面临收监执行。
“即便疾病符合条件,也得查清他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考虑到陆某某的前科劣迹和缓刑期间违规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并未仅依据医学诊断下结论,而是进一步开展实地调查:先后前往陆某某的居住地、所在社区,详细了解其日常行踪、生活状态和社会交往;重点核查其近两年医疗记录。结果发现,陆某某平时极少在家居住,无稳定工作,且近半年内无任何就医就诊记录;更关键的是,当检察官问询其日常服药情况时,陆某某提供的部分药物甚至已过有效期——这些细节,都与他声称的“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形成矛盾。
综合全案情况,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陆某某长期沾染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且当前生活状态不稳定、疾病管理不规范,足以认定其若暂予监外执行,可能存在继续违法犯罪的社会危险性。根据法律规定中“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的条款,承办检察官最终向长丰县法院提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建议。
日前,长丰县法院充分采纳长丰县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对陆某某收监执行。
“这起案例明确传递出一个关键信号:身患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疾病,不等于必然能获准暂予监外执行。”长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需综合考量医学条件、社会危险性等多重因素,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案件审查关,既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也坚决守住司法公正底线,防止“监外执行”沦为“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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