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提起了公诉。
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阿伟在明确知道上线人员将其银行卡用于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为了万元“好处费”,仍然选择铤而走险。他伙同小成,组织小敖等人,流窜至湖北、广东等地的银行,通过柜台取款和ATM机取现的方式,为网络违法犯罪资金“洗白” 转移。
经查实,阿伟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结算流水中,清晰包含了宿州市现代产业园区居民谢某被诈骗的巨额资金,高达732万元。这些本应被依法追缴的“赃款”,因阿伟等人的协助转移,给案件侦办和受害人损失挽回带来了极大阻碍。
目前,阿伟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孙露 乔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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