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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来源:张孟秋 李文 阅读量:10000 2025-09-25 14:22:09

多次别车、超车截停、下车理论、拳脚相向……一场因驾驶纠纷引发的冲突迅速升级,最终导致三人受伤,一方坚持声称“正当防卫”,另一方愤懑难平。这起发生在2025年2月的案件,究竟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不仅给出了明确答案,更通过深入调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发当日,赵某与李某、孙某因行车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多次互相别车。情绪激动之下,赵某超车至李某车辆前方并停车,随后下车走向对方车辆,与李某、孙某发生肢体冲突,致二人受轻伤二级,自身受轻微伤。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某提请批准逮捕。然而赵某始终坚称系对方先行动手,自身属“正当防卫”。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现场证据发现,赵某不仅先有别车行为,还主动停车、下车“理论”,对冲突发生和升级存在明显过错;进一步看,双方挥拳时间几乎同时发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一方主动攻击、一方被动反击”的情形。因赵某拒不认罪、也未赔偿,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逮捕不是终点,化解矛盾才是关键。检察机关主动联系赵某的辩护人,共同开展释法说理,逐步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赵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赔偿,李某、孙某出具了谅解书。因赵某系初犯、偶犯,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在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

道路不是竞技场,行车途中请多一份冷静,少一分冲动。遇到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忌私力报复、以暴制暴。真正的“硬核”驾驶,是守法与文明。

正当防卫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不是主动挑衅者的“免罪金牌”,我们在冲突面前要保持理智,在维权之时恪守边界。(张孟秋 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