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开车,驾驶员容易困乏、瞌睡,导致判断力和反应能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但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还会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9月18日10时许,马鞍山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香泉服务区开展巡逻检查时,查处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经查,该车自9月17日16时从山东起持续行驶至9月18日10时到达马鞍山香泉服务区,连续驾驶18个小时,构成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对驾驶员展开询问调查。驾驶员如实供述称,因出发时自我感觉状态良好,便计划延长驾驶时间,在出现疲劳感后,又心存侥幸,认为尚能坚持,最终导致连续驾驶时间远超规定时间。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疲劳驾驶的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并明确告知连续驾驶机动车4个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的法律规定。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并且“睡一觉”的处罚。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要严格遵守“连续驾车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规定。同时疲劳驾驶因人而异,为防止疲劳驾驶,要牢记“逢三必进”原则,不等疲劳驾驶就主动预防,确保行车安全。(杜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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