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蕾)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是“质量月”,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作为全省“质量月”系列活动之一,我省检察机关开展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监督活动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摸排食药安全领域问题线索896条、办理案件808件,制发检察建议491件,起诉128件。
活动中,省检察院充分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先后与省文旅厅、省消保委、安农大茶学院等单位进行走访交流,精准了解省内食药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协调市县两级工作对接,为专项行动开展打造良好外部条件。同时,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包片指导等方式,有力推动全省专项工作开展。
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省检察院就省内多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自行立案,并在全省一体推进专案办理。该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磋商,明确职责分工。当前,全省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共摸排食用农产品相关问题线索268条,立案133件,制发检察建议88件,起诉9件,促使行政机关责令269家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整改,作出行政处罚29件。其中,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针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未依规进行质量检测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情况,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定位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针对生猪未经检疫流入市场问题成立专案组,在制发检察建议无效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有效解决问题。
省检察院还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在全面摸排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以“小切口”切入推进专项监督。芜湖多地检察机关针对卤菜违法添加罂粟、销售含西布曲明成分减肥药等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违法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马鞍山市检察机关针对散装预制菜外包装信息标注不全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也对辖区内部分净水站现制现售饮用水pH值不达标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还注重与外部单位协同协作,以凝聚食药安全共治合力。怀宁县检察院针对医生违规用抗菌药问题,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与县卫健委开展座谈会共商监管对策;亳州市检察院则立足“世界中医药之都”优势,从亳州学院招募中医药志愿者,协助识别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5类违法情形,助力办理13起中药材及花茶产业案件,排查线索110余条。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借助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省检察院在今年“3・15”期间发布食药安全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提升社会共识;无为市检察院联合当地市场监管局在菜市场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向商户和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在食药安全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筑牢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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