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河县肖某与安徽省某科技公司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五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陈梦华敲响了法院入驻县综治中心庭审的“第一槌”。
2023年3月,原告肖某作为承运人,在帮被告安徽省某科技公司运送货物时,应该公司要求对车上货物进行整理,肖某在整理货物时发生意外,车上货物突然坠落将其砸伤,导致肖某左脚关节骨折,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肖某受伤后产生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总计96000元。庭审中双方对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划分为50%均无异议,该公司亦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赔偿金额不予认可。
庭审中,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历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法官耐心向其解释各项赔偿明细的法定标准后,被告安徽省某科技公司亦发扬了大厂风格,展现了关爱、友善的人文关怀,当即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快速整理出赔偿和安抚方案,以期达到双方满意的效果。
此次庭审,是五河县人民法院入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开庭审理的第一案。五河县人民法院选派工作人员入驻县综治中心,并在综治中心设置立案信访、速裁法庭、调解室,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咨询、诉调对接、速裁审判等诉讼服务,欲求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努力把综治中心打造成家门口的解纷阵地,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通讯员 陈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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