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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执行人到求助者 法官为他解了“两道题”
来源:王睿 汪悦磬 阅读量:10000 2025-09-08 15:27:25

“法官,真是辛苦你们了!感谢你们帮我要回工资,我欠方某的钱,这就立即付清……”9月1日,吕某声音哽咽,连连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道谢。这起横跨三年的纠纷,终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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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22年12月说起。吕某因务工需要,在方某处购买了一辆价值1.4万元的四轮电动车,双方约定分两期付款: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4000元,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1万元。然而,吕某未能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方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3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吕某仍未按期履行,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找到吕某。经沟通,吕某先行给付了5000元,并承诺会按生效法律文书继续履行剩余义务。

不料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10月,时年62岁的吕某遭遇意外事故,受了严重工伤,本就年迈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还款计划因此再次搁置。“法官,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方某得知情况后,心中充满担忧,向执行干警咨询。“您放心,我们会持续跟进,一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当即回应。

此后,执行干警始终与双方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期间,吕某又陆续给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5000元未还清。

2025年9月1日,执行干警突然接到吕某的电话,电话中他语气急切:“法官,法院能帮我追讨农民工工资吗?我一共做了20多个工,大概有8000元!”

执行干警深知,这8000元对吕某而言不仅是血汗钱,更是结清欠款的关键。他们当即决定带着吕某前往欠薪的中介公司了解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中介公司确实拖欠吕某工资未付。执行干警随即向公司负责人金某释法明理,阐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金某现场与吕某确认了工资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当场向吕某支付了8000余元工资。

拿到工资款的吕某,第一时间将拖欠方某的5000元购车款一次性付清。这起历时三年的纠纷,在执行法官一次次奔波、一轮轮沟通中,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王睿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