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韩晓晨)7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肥某部将一面锦旗赠予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推动一件涉军执行案件的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军队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场地位于长丰县某镇,多年前,部队与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后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公司搬出场地后,该案的被执行人无理由占用场地用于生产生活,故部队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判令限期返还场地。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占用场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因场地迟迟未能收回,部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导致执行工作受阻。
由于案情复杂敏感,长丰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该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卫健委、长丰县某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局等单位,共同研判该执行案件的症结所在,协商解决方案。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介入该案执行过程,两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走访群众,持续跟进了解该案件的执行进度。在被执行人制定搬迁计划后,于6月30日指派两名检察干警对县法院执行程序进行现场监督,被执行人经过三个多小时腾空房屋、搬清物品,将涉案场地归还给部队。
部队赠送锦旗后,与长丰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座谈。长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艾云表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长丰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涉军案件办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持续深化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合作,共同为强军事业和地方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