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组织对去年办结的假冒“怀宁贡糕”地理标志商标案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持续推进地方特色地理标志商品保护工作。
2024年,被告人黄某某、许某某未经“怀宁贡糕”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印制大量“怀宁贡糕”包装盒并销售给被告人陈某某,陈某某未经“怀宁贡糕”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使用上述“怀宁贡糕”包装盒对自己生产的糕点进行包装后对外销售获利。迎江区检察院在依法对案件审查起诉的同时,积极开展综合履职,联合安庆市检察院、怀宁县检察院、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在怀宁县贡糕贡面协会召开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主动掌握行业协会在地理标志保护上的司法需求、联合各部门协同做好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此次回访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交流,检察干警重点向参会单位及企业介绍了“怀宁贡糕”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情况,详细了解去年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并结合实际为本地民营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成果。
检察干警实地参观了今年新申请使用“怀宁贡糕”地理标志的食品企业,了解该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怀宁贡糕”地理标志的使用以及在完善管理体系、强化协同保护机制方面做出的努力,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的全面立体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新质生产力。此次回头看活动是迎江区检察院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跟踪监督案件质效的务实举措。(张芳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