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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交警:这些企业、车辆上了“曝光台”
来源:耿运昕 记者 赵正溪 阅读量:10000 2025-04-25 10:48:42

为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本月“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了近一个月以来,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被曝光的高风险运输企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根据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指标,确定了一批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淮北交警对3月份以来,全市出现的1家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予以曝光,提醒相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保证道路通行安全,被曝光的企业名单如下:

被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

   3月11日16时30分左右,温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淮北市鹰山路与惠民路交叉口南侧人行横道时,与在人行横道内由西向东步行至此的行人郑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某、温某某受伤,二轮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温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以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通行规定:(五)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与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礼让;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注意观察,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当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礼让,否则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交通违法高发车辆

经过大数据分析梳理,3月,以下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较多,请车辆驾驶人、车主提升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据悉,淮北交警将持续开展月度“五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违法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继续强化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耿运昕 记者 赵正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