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罪。四名被告人在利益驱使下,构建起一条层层加价的假药销售链条,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经查明,被告人李某明知从上家100元12瓶拿货的“公牛牌痛风灵”是假药,仍以115元12瓶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吴某,吴某又以150-160元12瓶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刘某、何某,利用各级分销,层层抬高价格,最终刘某、何某将假药通过微信、网站以30-35元/瓶对外销售。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办法,明知是假药而对外出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均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二千元至二十五万不等。
销售假药,是破坏医疗秩序、践踏诚信原则的恶劣行径。药品是守护健康的关键防线,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生命健康。使用假药,轻则贻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务必谨记应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获取药品,切不可“病急乱投医”,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让自己和家人陷入危险境地。(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