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宠物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伴随着宠物市场经济强劲增长,围绕宠物健康问题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黄山风景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购买宠物犬而引发的纠纷。
因饲养的宠物犬不幸病逝,为排解悲痛情绪,小美与先前的卖家大强联系,希望再购买一只宠物犬来填补慰藉内心。因大强两年前就已关店,故前往杭州某宠物店为小美选购。双方通过微信确认后,小美支付22000元给大强,大强将宠物犬从杭州运至黄山交给小美。小美满心欢喜收货之后,发现该宠物犬右眼红肿,大强当即表示可以就近送往宠物医院治疗,费用由其先负担。后检查结果显示宠物犬右眼严重角膜溃疡。为此,小美多次与大强理论,要求退货退款,大强则带着小美和宠物犬前往杭州某宠物店商讨解决方案。后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小美无奈之下将大强诉至法庭,要求其退货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
法庭受理案件后,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找出争议的焦点。
“我把宠物犬交给小美的时候好好的,不存在我欺诈她。况且我是替小美买狗的,我们之间是委托关系,她要退货退款应该找宠物店,不应该找我。现在宠物犬经过一个多月治疗已经好了,宠物店那边不可能退货退款。”
“我是找大强买的宠物犬,至于大强从哪里买的、赚取多少差价我也不问,我的要求是宠物犬健康就行,但宠物犬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就发现眼睛红肿的症状,他故意卖我病狗,怎么不是消费欺诈?”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法庭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最终小美与大强达成一致意见,由大强当场退还小美购买宠物犬款22000元,由大强自行处置宠物犬,至此本案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徐義顺)